我相信自有人類開始,就已經有遊戲,它是人類發明的一種行為,主要用於敘述一件娛樂,或在這娛樂的活動過。故「遊戲」一詞可以是名詞也能是動詞。但遊戲如以主要的詞彙概念,也有一種哲學之意,如同大家所常聽到的一句「遊戲人間」或「人生不過是場遊戲」等等,類似的詞彙,如果以遊戲是一種娛樂這件事情來說,是否可以把「人生」等同於「一場遊戲」?
人類在不同地方/時期就會產生不同類型的遊戲,人類喜歡運用不同的工具去設計遊戲,去提供娛樂同消遣;時至今日遊戲在現今社會已經有更深層次的目的同用途。
什麼是遊戲?
每個人都對『遊戲』都有不同嘅見解,就是在不同時代的遊戲產生不同概念; 可能是彈珠、躲貓貓、可能是打麻雀、玩卡牌遊戲大富翁、甚至乎打電腦遊戲、網絡遊戲VR等等。
「什麼是遊戲?」我們依照法國哲學教授,史鐵凡•休維爾所寫的《什麼是遊戲?》一書全文中,會發現,史鐵凡•休維爾教授認為「遊戲」是需要滿足四項簡單的要素:
一、它是人為的產物。
二、現實不會影響遊戲發展。
三、它是能夠輸掉且有難度的。
四、遊戲必須要有規則和目標,且每個人都遵守規則。而以上幾點還有一個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遊戲必須讓玩家感到有趣。
遊戲必須讓玩家感到有趣,不然即使它有完整的規劃與玩法,都不能成立為遊戲。這是一種絕對,玩起來不有趣的遊戲,其實根本上在玩家心裡並不符合遊戲。而「遊戲」本身跟「玩遊戲」是不一樣的。
遊戲能產生/面對什麼?
1. 情商管理
2. 滿足感
3. 挫敗感
4. 集中力
5. 記憶力
6. 等等……
善用遊戲帶來的好處
首先,要知道你想玩遊戲帶來什麼目的,選擇哪一類型的遊戲,用哪一種規則,選取合適的難易度和時間,要有基本知識同掌握;才可以輕鬆簡單達到目標。所以,玩遊戲也不是說『隨便玩玩』,要玩得開心,玩的過程『有野學』,亦是一門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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