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訓練及培養創意思維
提升觀察力及表達能力
增強自信心
個人能力受到肯定
參加比賽能夠讓你
比賽詳情
攝影比賽組別:
少年組(10至12歲)
青少年組 (13至15歲)
青年組 (16至18歲)
公開組 (19歲以上)
#年齡以截止報名日期當日計算
比賽主題 :
2020老當益壯香港攝影比賽,在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如留意一下身邊老人家,發掘、關心、見證他們。活動期間到處充滿著豐富的影像題材。主辦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為身邊老人家留下的見證,讓老當益壯的影像美學呈現在世人眼前。
截止報名日期: 2020年5月30日
得獎公佈日期: 2020年6月24日
報名程序:
在此網站填寫參賽報名表格 → 經電郵收到確認登記 → 提交電子作品至本會辦事處電郵 (*須附上參賽聲明及作品提交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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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參賽者
10000+
團體機構參與認可
200+
舉辦豐富比賽活動經驗
30+

過往香港文創薈比賽得獎者




2020老當益壯香港攝影比賽 1 比賽章程 活動宗旨: 2020老當益壯香港攝影比賽,在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如留意一下身邊老人家,發掘、關心、見證他們。活動期間到處充滿著豐富的影像題材。主辦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為身邊老人家留下的見證,讓老當益壯的影像美學呈現在世人眼前。 2 參賽組別 少年組 (10-12歲) 青少年組 (13-15歲) 青年組 (16-18歲) 公開組(19歲以上人士) #年齡以截止報名日期當日計算 2.1 獎項由專業評審共同選出 獎項:各組設冠、亞、季軍一名,及金、銀、銅、優異、參與獎名額不限。各獎項之得獎者可獲申請獎項資格,按個別需要申請獎狀、獎盃。 3 報名方法及截止日期 3.1參賽者必須於比賽網站填寫報名表,及下載作品提交標籤及參賽聲明提交作品。本會有權不接受未按此規格的參賽作品。參賽者必須因應不同項目使用適當的報名方法,並填寫及遞交一切相關表格報名。 報名表分以下各種: 比賽報名表:Link 參賽聲明:文件Link 作品提交標籤:文件 Link 3.2截止報名日期:2020年5月30日晚上11時59分 3.3所有比賽項目報名截止日期已刊登於 (重要日期一覽表)內 : 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準。遞交報名表時,應附上所有相關的表格及閱讀所有相關文件。 3.4回覆通涵 : 當本會收妥參賽聲明及作品後,便會向參賽者發出回覆通涵。 參賽者應細閱回覆通涵內的一切注意事項,並需在整個比賽期間帶備作實。 4 比賽規則 4.1比賽須知 4.1.1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及校名) 應填寫在報名表上,不應出現在作品任何地方上。 4.1.2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經任何方式或渠道公開發表。出版及同類型比賽。 4.1.3所有參賽作品,不得在公佈結果前發表。 4.1.4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均屬主辦單位所擁有。獲獎作品之出版權,亦歸主辦單位所擁有。 4.1.5所有參賽作品背面必須貼上一份參賽聲明 (可在比賽表格下載網站下載),並必須填上作品名稱。 4.1.6比賽結果公佈後三十天內,如需退回參賽作品可選擇順豐到付 (郵費在收到時由收件人支付,所有退回作品的郵寄地址只限於香港地區。) 或自取。 4.1.7如參賽者選擇自取形式領回,參賽者須在比賽結果公佈後三十天內自取作品。 4.1.8如在比賽結果公佈後超過三十天,申請退回參賽作品,費用為港幣100元行政費。 4.1.9比賽結果公佈60天後不能再申請退回作品。本會會自行處理。 4.1.10得獎名單將於2020年6月24日於本會網站公佈。 5 題材以 (老當益壯)為主題。 5.1題材以 (老當益壯)為主題。 5.2參賽者只須遞交作品,每張相片尺寸為 8 x 10寸 (8R) 照片。 5.3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拍攝,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 5.4如非參賽者拍攝,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 5.5一稿多投不予接受。 6 攝影評審準則 評判將根據參賽者整體的作品表現,以及評判個人的藝術判斷作出評級或評分,亦考慮參賽者下列各方面的表現。 構圖美感及視覺張力 20% 創意及原創性 30% 攝影技巧 (光線、角度)30% 意念及主題表達 20% 7 獎項及評分 7.1參賽者將於參加之比賽結束後獲發獎狀,所有獎項一經領取,如有損壞或遺失,將不獲補發。 7.2冠軍、亞軍、季軍、優異獎及其間獎項之得獎者均獲頒發獎狀。 7.3若帶組別次參加人 / 組數不足5人 / 組,該組別項目則以按成績作品冠軍、亞軍、季軍評選。 7.4如果評判認為該組參賽者未達得獎水平,評判帶權更改該組之獎項安排。 7.5評判及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每組參賽人數及參賽者水準,作出相應次獎項安排及組別調動,而無須事先通知。 7.6如得獎者未能於比賽頒獎禮中取回獎狀,本協會於頒發日期起計算保留一個月,如未能於一個月內取回次獎項均不獲退還及不予保留。 7.7如得獎者未能於比賽頒獎禮中當天取回獎狀,該得獎者需於頒獎禮後,一個月內自行到本會辦公室取回該獎狀,本會概不予另行通知及安排。未能親身或授權人到本處領取者,若要求郵寄獎狀。 7.8得獎者不得自攜非主辦單位出品次獎牌或獎盃至頒獎禮現場,違者將取消獲獎資格。 7.9此比賽獎項並無包含獎盃或獎牌,參賽者欲訂造獎盃或獎牌可在成績公佈後,聯絡本會職員了解詳情。 8 其他注意事項 評判會就一切藝術事宜作出最後決定。如有任何情況不能以本比賽章程內任何條文解釋,或一切行政及比賽事宜,將以本會執行委員會對比賽章程之詮譯作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