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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出席場地賽事

1.總覽

     1.1 本章程規則適用於本會所有需要不需出席比賽場地之比賽項目。

     1.2 除本章程規則外,參賽者須同時遵守所參與賽事之個「比賽綜合章程規則」及「個別賽事規則」。

     1.3 如個別賽事規則與本規則內容出現衝突,則以個別賽事章程規則為準,本會擁有各賽事章程規則之最終解釋權。

2. 報名及參賽資格

     2.1 參賽者必需按照比賽組別要求報名,以年齡劃分之組別,以比賽 截止當天參賽者年齡計算;以學校年級劃分之組               別,以比賽截止當天參賽者所就讀之學校年級為準(學年以 9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計算)。

3. 參賽通知

     3.1「參賽通知」將於賽前兩星期或以上發出,該通知用以證明學生之參賽者身份。每位/每隊可出賽的參賽者將獲發             一份「參賽通知」。若參賽者報名參加兩個項目,則獲發兩份「參賽通知」。

     3.2「參賽通知」將電郵至報名時登記之電郵地址,發出日期將於本會網頁公佈,如未能於合理時間收到通知書,請                盡快與本會聯絡。

     3.3 如賽事需要,「參賽通知」將附加郵遞方式通知,並於本會網頁公佈郵寄日期,該「參賽通知」將郵遞至報名時             登記之聯絡地址。

     3.4 參賽者收到「參賽通知」後請核對「參賽通知」內之所有資料,其後之賽事成績公佈及証書列印等均以此為準。

4.比賽規則
     4.1 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及校名)應填寫在參賽表上,不應出現在作品內任何地方。
     4.2 本會保留在需要時調動、修改或取消任何有關比賽安排之權利。
     4.3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經任何方式或渠道公開發表、出版及參加同類型比賽。
     4.4 所有參賽作品不得在公佈結果前發表,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4.5 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均屬主辦單位所擁有。獲獎作品之出版權,亦歸主辦單位所擁有。

     4.6 所有作品一經呈交,即屬主辦單位所擁有,一律不予退還。

     4.7 如個別賽事未有特定提交作品指示,則參賽作品背面必須貼上已正確填妥的「作品提交標籤及參賽聲明」

          (可於本會網頁下載) 以作識別,所有未能識別之參賽作品,本會一律不予處理。

     4.8 所有參賽作品如有任何損毀,本會不作任何賠償,已交報名費亦一概不獲發還。

     4.9 一稿多投不予接受。

     4.10 如評判認為該組參賽者未達得獎水平,評判有權更改該組之獎項安排。

     4.11 評判及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每組參賽人數及參賽者水準,作出相應之獎項安排及組別調動,而無須事先通知。

5. 產權 / 知識產權

參賽者一經簽署包含所列條款及條件的報名表或協定書,即同意放棄有關其作品及當中所含的全部智識產權 (下稱「作品」) 的所有權益,並進一步同意轉 讓作品予主辦單位,而該等作品將成為主辦單位的財產。該等作品或其任何部分將不會歸還參賽者。主辦單位就於任何時間處置作品保留絕對酌情決定權,包括就應否在參賽者的特別要求下歸還 作品予參賽者及就此附加任何條件,而大前提為如主辦單位運用其酌情決定權歸還作品予參賽者,參賽者須接受作品的「現狀」以及任何附加條件。於任何情況下,主辦單位無須 因作品遭到損壞或狀態有所改變而承擔任何責任。

 

6. 查詢

地址: 九龍觀塘鴻圖道55號幸運工業大廈6樓C1室

電郵: hkcci.info@gmail.com

聯絡電話: 852 2492 2988

WhatsApp: 6416 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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